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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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银川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扎实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及年初市两会精神,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把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把握社会治理新要求,依法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我们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切实担负起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司法责任。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进,以打赢“起诉庭审法律战”为主线,创新提出“十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实行涉黑恶案件一律由检察长(含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担纲办理,建立完善提前介入、挂牌督办等22项机制,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快捕快诉、精准打击,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84人,受理审查起诉23件328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6件326人,依法监督立案4件9人,追捕28人,追诉19人,以纳金宝、伍永涛、马海龙等为首的一批涉黑恶罪犯受到依法严惩。强力“破网打伞”、深化“打财断血”,摸排核查涉黑恶犯罪及“关系网”线索485条,起诉“保护伞”案件5件9人。督促公安机关认真履行“六必查”要求,全力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在审查起诉中,充分运用量刑建议权,建议判处25名被告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建议判处其他被告人罚金刑2100余万元,法院均予以采纳。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提出改进完善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262份,相关单位整改回复255份。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深化便民服务举措,认真落实“群众信访双答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78件(次),均及时办理答复。主动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对因案致贫的42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87.4万元,有力彰显司法为民“温度”。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节点信访化解维稳工作,涉检群体性事件和进京非正常访“零发生”。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重大社会问题,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以预防和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为重点,联合11家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召开“五长论坛”凝聚各界共识,形成保护合力。设立“花蕊工作室”等7个关护帮教站,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台账。联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69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和学校安全管理进行实地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契机,开展法治宣讲170场(次),覆盖师生4万余人,发放法治宣传材料4万余册。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嫌疑人151人,起诉146人,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1人,起诉131人,不诉13人。
扎实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黄河重要指示精神,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融入银川发展大局,探索“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与市河长办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建立“三联”工作机制,开展联合督导11次,发现问题104个(件),立案66件,发出检察建议66份,督促清理非法占用河道10.8公里、拆除违法建筑16万余平方米、清运各类垃圾12万余吨,着力解决了一批难点问题。办理的一起清理违法侵占黄河滩地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真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制定实施意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加强与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被害人、法官的沟通,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结案件802件972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提升了刑事司法质效和社会治理效能。
强化民营经济保护。制定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16条,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坚持问计与问需相结合,先后邀请60余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召开座谈会、参加“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畅通意见表达渠道。受理涉民营企业民事申诉案件133件,审查后提请抗诉27件。起诉高利放贷、“套路贷”被告人22人。开展涉非公经济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2名在押民营企业经营者变更强制措施,较好发挥了司法对社会发展的价值引领。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我们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积极参与平安银川、法治银川建设,受理审查逮捕2271件3601人,批准(决定)逮捕1710件2608人,受理审查起诉3237件4434人,提起公诉2987件3994人。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立案67件,监督撤案115件,决定不批准逮捕955人、不起诉165人;纠正漏捕155人,纠正遗漏罪行104起,纠正遗漏同案犯70人;提出抗诉28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18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6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29人。扎实开展刑罚执行监督活动,加大巡回检察力度,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472件。立案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其中1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件。
不断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受理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211件,提出抗诉39件,再审改判27件;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43件,提出检察建议246份。积极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开展执行异议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66件,发出检察建议255份。开展虚假民事诉讼专项整治活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0件,提请抗诉2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1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人。依法对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和执行监督案件29件。
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认真履行公益保护职责,立案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7件,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法定程序作用,强化监督手段,运用诉前程序化解21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以最小的诉讼成本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实现了成本效益最大化。开展非法占用农用地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主动摸排并立案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份,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均已整改。主动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局等17家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着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着力提升全市检察工作法治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强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机构改革与人员分类管理相结合,优化人员分类定岗,改革后司法行政管理人员控制在编制总数的15%以内,行政管理机构下降40%,检察业务机构增加12%,人力资源进一步向办案一线集聚,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更加凸显。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人员专业化分工与类案专业化办理相结合,市院组建涉黑涉恶、职务犯罪、公益诉讼检察等10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努力提升办案能力。建立完善司法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等7项制度,加强考核激励,鼓励引导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办铁案。完善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评查机制,开展十大精品检察建议、法律文书和劣质案件文书专项评比,确保用权必担责,放权不放任。完善检察长直接办案机制,两级院领导带头办案910件,列席法院审委会63次,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健全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和检察引导侦查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577天(次),与公安机关召开案件协调会103次,对878件案件启动补充侦查程序。强化证据裁判原则,对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641人,不起诉22人,对公安机关提起复议复核的报捕案件,仍维持不批捕决定103人。依法保障律师权利,构建良性互动的控辩关系,为律师履职提供支持1723人(次)。
积极拓展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以“向人民汇报、请人民监督”为主线,优化检察开放日品牌,围绕“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主题集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8次,邀请代表委员、各界群众400余人(次)走进检察院,“零距离”检视检察工作,面对面提出意见建议。加强检媒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6465条、生效法律文书2045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53条、检察工作信息2.4万余条,让人民群众直观感知检察工作,切实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我们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强基固本转理念。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项,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着力树立“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融检察监督于办案中,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以监督者自居,努力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等理念,以检察工作新理念引导干警积极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新要求,不断提升检察监督的能力水平。
提升素能正风气。建立业务学习制度,着力在提升素质能力上下功夫,组织全市检察干警参加各类实战化培训2000余人次。与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建立业务骨干“双向挂职锻炼”“双向跟班学习”机制,强化实践锻炼,提升干警履职能力。部署开展“刀刃向内、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突出问题,将10名违纪检察官清退出员额序列,以全市涉嫌违纪违法检察人员为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广大干警廉洁从检。认真开展干部作风“疲牛虚”专项整治,采取20项措施促进机关作风严起来、队伍强起来、工作实起来。
接受监督树形象。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40件,加大办理力度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创设检察手机报,及时向代表委员编发推送工作动态20期100余条。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个案办理、检查评查8次。开展“四比四创”竞赛,两级院先后有88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
各位代表,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要求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检察工作的时代责任和我们的努力方向。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人民群众新时代司法需求相比,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工作措施有待跟进压实,检察产品的供给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开展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尤其是行政检察监督能力还不足,工作被动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监督的力度、广度、深度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部分干警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精神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不廉、办案不规范问题仍时有发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两级院有19人被立案追责,尤其是市院1名副检察长被追究刑事责任,虽然问题都发生在多年前,但影响恶劣、教训深刻,过硬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发力。四是在司法体制配套改革上,司法责任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落地,智慧检务建设滞后,科技支撑作用不强,检察激励机制效果还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在今后工作中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坐标,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在检察工作各环节,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服务保障大局,以更实的创新举措深化司法改革,以更严的纪律要求建设“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以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工作成果,服务保障“一高三化”目标要求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建设,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具体讲就是围绕“一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服务“三大攻坚战”,强化“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突出“五项重点”(服务大局、平安建设、法律监督、司法改革、队伍建设)。
一、以服务“三大攻坚战”为重点,全力保障银川发展大局。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市委工作大局,严惩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止经济风险向政治领域传导,夯实银川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础。完善检察建议工作,助力脱贫攻坚,主动参与银川市域治理现代化。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银川城市国际化提供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湿地保护”专项监督,着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银川生态园林化贡献检察力量。
二、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参与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个人极端犯罪,强化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强化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咬定为期三年目标不放松,以“长效常治”为主攻方向,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均衡发展。探索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促进监督效能提升。继续巩固刑事检察质效,不断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着力优化公益诉讼案件结构,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和“两项监督”工作力度,以监督效果体现公平正义。立足虚假诉讼监督、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工作,完善方法举措,提升监督刚性。深化“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着力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
四、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努力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完善以司法规范化建设为引领的质量评查体系,强化案件流程监控,提高司法公信力。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案件责任追究、绩效考核、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强化制度意识,压紧压实检察官责任。完善以智慧检务为中心的科技支撑体系,以“办案过程全留痕、数据全覆盖、工作全融合”为目标,推动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五、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夯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干警运用政治智慧、司法智慧、监督智慧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在实处,聚焦正风肃纪,探索建立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放权与监督的关系,前移监督关口,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市检察院将扎实落实市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坚持把忠诚体现在行动上,把担当体现在履责上,把服务体现在实干上,在“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征途中展现检察新作为,为推动银川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词说明
“十五个一律”工作要求: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实工作责任,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制定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规定》,明确要求“凡是涉黑恶案件一律实行捕诉合一;凡是涉黑涉恶案件一律实行实体化提前介入;凡是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一律批准逮捕;凡是涉黑涉恶案件,符合“两个基本”条件的,一律起诉;凡是拟作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的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提请本院检委会研究决定;凡是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由各院检察长(含副检察长、专委)担纲办理;凡是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长一律逐案听取汇报,提出明确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凡是涉黑涉恶案件,各院一律实行“7天+24小时”受理机制;凡是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结合案件反映出的问题,逐案有针对性地发出专项检察建议,并跟踪监督,确保建议落实到位”等15个一律的工作要求。
六必查: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过程中为深化“打财断血”,对涉案犯罪嫌疑人的房产、车辆、资金、贵重财物、公司股权、有价证券“六必查”。
“群众信访双答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必须加快办理进度,要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完成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
一号检察建议:2018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向教育部发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号检察建议书》,主要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3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层层传导落实,积极向当地党委汇报,主动督促配合当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刚性。
“五长论坛”:为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并联合教育局组织的以检察长、教育局长、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家长代表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长效协作机制。
“保护母亲河、携手清四乱”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共同组织的专项行动,由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河长办、河务局联合实施,主要任务是依法集中清理整治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
“三联”工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等相关单位共同建立的保护黄河生态“联合排查、联合监督、联合治理”长效联动工作机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订,确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目的是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较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四比四创”竞赛:为了贯彻落实市委提出“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做出表率”的工作要求,市检察院党组认真研究,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比担当精神创亮点工作、比务实作风创一流业绩、比规范司法创良好形象、比责任落实创检察铁军”竞赛活动。
“四个铁一般”: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干警提出的“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殷切期望。
“向人民汇报、请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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